中心职责
- (一)开展极地领域科学研究和极地战略、规划、政策、法律、法规及重大问题研究。拟订极地业务相关技术标准、规范。
- (二)开展极地生态环境监测、评价、预警。承担国家极地观测监测网建设、运行和相关业务指导、技术培训等工作。开展极地勘查测绘和地质调查、评估工作。
- (三)负责国家极地考察队的运行管理,承担国家极地考察队的保障和应急支撑。
- (四)承担国家极地考察支撑保障体系建设。负责极地考察站、考察船、试验场、保障基地、航空设施等的建设与运行管理。
- (五)开展极地考察核心装备、关键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。负责极地领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、重点实验室、工程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与运行管理。
- (六)开展极地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工作。
- (七)负责极地档案、数据、样品、标本的管理与共享服务。负责国家极地科学数据中心、档案馆、样品标本馆等的建设与运行管理。开展极地人才培养和科普、宣传工作。
- (八)开展极地科研与考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。承担极地相关国际公约、条约等的履约支撑工作。
- (九)(略)。
- (十)承办部交办的其他任务。